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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起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将适当延长[2008-3-3)]
- 3月15日起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将适当延长 一级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5年延长至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4年。建设部近日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7月1
- 3月15日起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将适当延长[2008-3-3)]
- 3月15日起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将适当延长 一级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5年延长至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4年。建设部近日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7月1
-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2008年1月29日
第一章 
-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2008年1月29日
第一章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2006-7-27)]
- 为促进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注建[2005]5号《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注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注册的个人必须使用软件填写和打印相应的注册申请表。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2006-7-27)]
- 为促进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注建[2005]5号《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注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注册的个人必须使用软件填写和打印相应的注册申请表。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
- APEC建筑师项目简介[2005-11-17)]
- 一、APEC建筑师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APEC建筑师项目概况 APEC建筑师项目是为了落实亚太经合组织签署的协议精神,由APEC人力资源发展工作小组(HRDWG)开发的项
- APEC建筑师项目简介[2005-11-17)]
- 一、APEC建筑师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APEC建筑师项目概况 APEC建筑师项目是为了落实亚太经合组织签署的协议精神,由APEC人力资源发展工作小组(HRDWG)开发的项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2005-8-18)]
-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48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取得建筑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2005-8-18)]
-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48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取得建筑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2005-7-16)]
- 一、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2005-7-16)]
- 一、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
-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6-8)]
-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6-8)]
- 一、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 注册建筑师考试简介[2005-6-8)]
- 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与报考条件[2005-6-8)]
- [考试简介] 一、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
- 注册建筑师特许办法[2005-6-8)]
-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改革工程设计管理体制,建立建筑师考试注册制度,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注册建筑师特许范围 已达到注册建筑师标准的建筑设计专职人员和长期从事建筑业务
- 如何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2005-6-8)]
- 人事部颁布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
-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6-8)]
-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6-8)]
- 一、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