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其需要采购的泰南路13号家属楼阳台维修工程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括家属楼阳台维修及其所需的材料、人工、税金、售后维护服务等。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工程工作量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材料要求 单位 数量
1 拆除实砖墙灰泥砂浆 m3 6.9
2 砖砌阳台 八五砖 m3 6.9
3 铲除墙、柱面(混合砂浆底面) 10 m2 30.816
4 阳台抹灰 1:3:9沙浆 10 m2 30.816
5 苯丙外墙涂料(新) 上海立邦 10 m2 30.816
6 砌墙外架子(12m内,双排) 10 m2 160
2、本次采购还包括材料的运输、脚手架及其搭建(若需要的话)及垃圾的清运等。
3、因本项采购项目的施工在居民楼中进行,因此要求施工时现场施工人员须服从采购单位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居民财物的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三、询价响应报价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 __
电 话___ _____ 邮 编____ __
响应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地、规格 数量 单 价 总 价 交货期
其它
总报价:
四、综合说明:
1、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组织本次询价采购事宜。
2、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应报全,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应一次报定,本报价中应包括本项目以上工作量、材料损耗、人工费用、所用机械(如有的话)、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3、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并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A、报表价及报价分析表(包括所用材料的价格、品牌等);
B、售后服务承诺书;
4、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待货物全部送到、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供如下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向供方支付100%合同款。
A、合格销售发票 B、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付款方式:转帐
5、工程交付期及质量要求:
(1)工程交付期要求:自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一周内开工,工期为25天,并须通过验收。
(2)材料质量要求:
A、本次所招项目中的用材均须是合格优质产品。同时有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在报价清单中注明)。
B、用材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负责。
C、本工程要求质保期至少为一年,若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则供方免费维修(维护)好。
6、售后及伴随服务
7、成交原则: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由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8、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于2004年9月30日11:00之前按《投标规格报价响应表》的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填好后盖章密封送(或寄)给我公司(请在信封上注明询价编号,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过时将不予接受。
10、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若不响应本次询价,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说明。
12、各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报价表中须写明具体的货物交货日期及工程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