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试桩工程防腐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招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5]168号文核准建设。受项目法人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业主代表,具体组织招标实施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现决定对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试桩工程钢管桩防腐施工(SZ-2合同段)及其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金塘大桥连接金塘岛与宁波市,起自沥港船厂北侧,于七里锚地北侧通过,然后左偏前进至宁波,于镇海炼化西侧登陆,终于沿海北线高速公路,跨越灰鳖洋的长度为18.4 km,全长约21km。试桩工程钢管桩防腐采用熔融环氧粉末涂层和阴极保护(牺牲阳极)相结合的方案。
本次招标内容为:金塘大桥试桩工程钢管桩防腐施工(SZ-2合同段)及其缺陷修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钢管桩运输(将钢管桩从钢管桩制作承包人处运输至涂装场地,并在钢管桩涂装完毕后落驳于钢管桩施工承包人船上)、涂装、阴极保护(牺牲阳极)施工等。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部颁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颁发的中国防腐蚀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3) 近五年内具有钢管(直径1米以上)熔融环氧粉末涂装和阴极保护(牺牲阳极)施工经历,并且至少有一个合同涂装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4)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管理、财务、技术、生产、施工、试验等能力。
本项目接受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独家投标,也接受由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6日9: 00~11:00、14: 00~16:00(北京时间)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12日10: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投标文件签字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7.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50号
邮 编:316000
传 真:0580-8261555
电 话:0580-8261521
联系人:程致高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录入:dahai 责任编辑:da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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