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施工招标
发布地区:广东 -> 广州市
项目简介:
黄埔古港景观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古港公园、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 具体要求描述 ]
黄埔古港景观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古港公园、道路绿化工程)已经穗建计[2005]363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黄埔古港景观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古港公园、道路绿化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基村
五、建设规模:绿化建设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道路周边绿化面积9225平方米、古港公园绿化面积5775平方米。绿化保养期为壹年。
六、招标内容:绿化、园建工程。
七、投标工期:约40日历天
八、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九、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堂10号报名窗口
2006年1月13日~2006年1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81257481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并在本企业的在职员工。
5、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6、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承接范围的绿化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①广州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②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③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执,行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具体如下: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报名条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人少于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注意事项:
1、各投标申请人按以上资料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两证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3、申请表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摇珠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
5、正式投标单位将在指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本工程将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文规定设置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以前予以公布。
7、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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