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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中学综合楼及食堂宿舍楼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未知    招标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8

招标编号:(同安)银施招[2005]第024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新民中学  

2、招标人地址:  同安区新民村             邮政编码:361100。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同安城南大街建行大楼3楼;   邮政编码:361100.

5、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中学综合楼及食堂宿舍楼

6、招标项目地点:  同安区新民镇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综合楼,投资额: 576万元人民币;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可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10、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或联合体。

11、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同安分部(地址:同安城南大街建行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申请书于2005年12月 20日上午 9:30前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交给招标人,迟到的投标文件和申请书将被拒绝。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庄德志、李素娟    电话:7022756  传真:7021544

招标录入:dahai    责任编辑:da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