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制定了《建立海南省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并于近日开始实施。《制度》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建筑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对施工、监理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约谈问责主要是听取企业在事故发生或有关部门下达停工整改命令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并帮助企业分析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原因,确定整改方案,对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约谈问责通知书作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将直接影响到相关施工、监理企业的评优和资质升级,以及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评优和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