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从5月20日开始,广州将正式实施《关于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意见》,目前已公布在广州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上,全市将分为5类区,在住宅用地供应有限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用地的开发密度和强度,提高住宅供应量。
据悉,刚刚在广州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关于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2008年5月20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据介绍,《意见》适用于新增经营性居住用地项目、政府保障型住房项目等。但经“招拍挂”程序已经公开出让的居住用地项目、已全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住小区项目和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项目不适用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