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巴中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巴中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巴府发[2007]35号)精神和要求,会同市经济委等市级部门反复研究并于近日出台了《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公示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分别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和方式、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必将有力加强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必将有力促进巴中市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