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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一五城镇将新建近亿平方米住房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3
今后4年,全省城镇将新建住房9500万-1000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5平方米。日前,《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出台。 
    福建省建设厅公布的全省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显示,“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商品住房需求量在6650万-7000万平方米。 
    发展90平方米以下住房 
    按照规划,福建省将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逐步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 
    在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中,明确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区位布局、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安排等。 
    住房二级市场消费 
    进一步发挥土地、规划、信贷、税收等政策的综合调节作用。建立健全市、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适时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积极应用税收政策杠杆,鼓励和支持住房开发和消费,促进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消费,加大对住房二级市场消费和房屋租赁的支持力度,带动一级市场发展。叫停别墅建设用地供应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着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低层、低密度大户型高档住房开发。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出具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村镇个人分散建房 
    严格控制县城和中小城市规划区内的私人建房,培育县域房地产市场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通过调研制定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政策,逐步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促进农村房屋交易市场活跃;适当降低县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鼓励参与村庄整理建设,逐步推进农村住房商品化;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走综合开发的路子,提倡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逐步禁止个人分散建房。
信息录入:dahai    责任编辑:da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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